5月17日上午,由新余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胡文华陪同民警黎晴到我校,宣布其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一职。学校在行政楼三楼举行欢迎仪式。
黎晴同志有着30多年的公安战线工作经历,有着过硬的政治素质,现为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督查专员。她先后荣获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公安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此次派驻到我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旨在加强学校的法制建设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我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华红兵对黎晴同志来校担任法制副校长表示热烈欢迎,并对黎晴同志的到来寄予厚望。希望黎晴副校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我校的法制建设和校园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员工能够积极配合黎晴副校长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向新余各高校派驻法制副校长,是市公安局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和平安高校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市公安局为促进新余警校联防共建,建立市公安局与各高校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的警校联动机制。